代理北京西城区胡某某房产继承纠纷一案,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,成功继承房产70%份额。 案情: 去年有一位当事人(先生)前来向我咨询,其有称其母亲于半年前去世,留下一处房产,父亲去世的早,该处房产登记在母亲名下,系用工龄买的单位房,当年花了几万元,位于北京东城区,由于母亲有病经济状况不太好,当时自己的经济状况较好,作为儿子,加之一起与母亲共同居住在该房子里,帮母亲垫付了一半的购房款,在母亲病重瘫痪期间,对母亲悉心照料,直到去世。在此期间其妹妹仅是偶尔来看一下,没有尽应有赡养义务。现在其妹妹欲平均分割该房产,咨询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。 我看了一下这位先生的房产证等证据,帮他仔细分析了案情,对案件如何补充,收据有利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分析,制定了诉讼方案,这位先生在满意的情况下,办理了委托手续。 办理委托后双方协商无果,不久对方提起诉讼,在我的指导下围收据和补充证据。 原告观点: 母亲去世前未留遗嘱,应依法平均分割 被告观点(我方) : 不同意平均分割,应分的大部分份额,主要理由如下: 1、其长其与母亲共同居住生活,对房屋的维护尽了较大义务。 2、其在母亲病重期间尽了主要赡养义务、 3、购房时垫付了部分房款。 后来法官采纳了我方主要代理意见,关于垫付房款由于争议较大,收据的证据没有被法官完全采纳。 判决结果: 一审:我方分得该房产的70%,对方分得20%份额。 对方不服提起上诉, 二审:维持原判。 案情分析: 本案由于老人在去世前没有对房产留下遗嘱,对遗产的份额分配诉争至法院,破坏了亲情,如果老人事先考虑周到拟一份遗嘱,本可以避免兄妹对簿公堂。从我的委托人的角度,如果诉讼不得当,就有可能平均分配该遗产,显然如果发生这样的结果也是不符合事实和法律的。即老人去世没有留遗嘱的情况下,在分割房产时其子女原则平均分配,如果任一方主张多分割遗产,必须进行举证,如果举证才有效才能得到法官最大限度的支持,建议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,因为案情不同,收集证据的方式方法不同,以便应对不断发生的变化和实际需要,维护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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