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盈科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辩护团队, 负责人刘红亮律师,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,盈科高级合伙人,刑事一部副主任,2019、2020、2021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刑辩律师,北京大学法学学士,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。
    刑事部团队50余位律师专注刑事辩护,主要承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(非法集资)、黑社会(涉恶)性质案件、毒品犯罪、职务犯罪、诈骗、经济金融犯罪,死刑辩护、复核案件,等全国各地刑事案件! 
    至今承办千余件刑事案件,部分案件多次被北京电视台《法制进行时》、《法制晚报》等媒体报道,敢于向司法不公“死磕”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    所在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规模人数亚洲排名第一 刑事业务和综合实力在中国均排名靠前; 多次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视察、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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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某某故意伤害罪致死一人获轻轻判成功案例
编辑:网站管理员   时间:2018/10/5

基本案情;

2015年5月日21时许,被告人因工作纠纷与其同事被害人(男,殁年57岁)发生争执,并先后在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李罗公寓277房间和五方天雅用品美容区工地西侧人行道发生肢体冲突、其间,被告数次对被害人实施了手、拳击打等暴力行为,导致被害人因外伤性颈椎损伤致四肢瘫痪,后于同年7月14日死亡。经鉴定,其颈3/4椎体脱位、颈脊髓损伤伴四肢瘫为暴力使颈部过度屈曲(旋转)所致;外伤对颈3/4椎体脱位、颈脊储损伤伴四肢瘫的参与程度为56%-96% ,所患肺炎为是颈部并髓损伤的并发症所致。被害人系肺炎致循环衰竭死亡:长期卧床可以是肺炎诱发的原因:生前外伤性颈髓损伤(颈3/4椎体错位)致四肢瘫。被告于2015年6月6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办案大概经过;

接受委托后,作为被告人的律师,认为案情重大,在会见了解案情后,认为其暴力殴打不是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,因此请求认定为是过失,并且,律师在了解详情后,积极地向被害人家属请求谅解,在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庭中起到了一个良好的沟通桥梁的作用,最终经过努力,被害人家属原谅了被告人,被告人积极地进行了赔偿。

最终结果;

法院在了解案情经过后,认为双方已经达成谅解,且被告人态度诚恳,自动投案自首,自行认罪,有减刑的行为表现。因此作出判决有期徒刑九年的决定。

附:判决书照片说明:

为了保护被告人隐私权,判决书照片中被告人的名字已被遮挡。判决书页数较多,照片只选取部分了页面,一切以判决书原件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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