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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制造枪支变更为非法持有枪支,李某某获得取保候审!
编辑:网站管理员   时间:2019/12/13

【案情简介】

 

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通过淘宝网购买了两支气枪配件,并自己组装。2018年3月6日,李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为由逮捕。

 

【案件结果】

 

201846日,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采纳律师的辩护观点,将李某某涉嫌的罪名由非法制造枪支罪变更为非法持有枪支罪,并下达《取保候审决定书》,决定对李某某取保候审

 

【律师辩护观点】

 

在侦查阶段,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刘红亮律师接受李某某及其家人的委托,担任其辩护人,通过会见并深入细致地分析卷宗材料,结合其涉嫌犯罪的事实情节以及其具体的社会危害性,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提出变更罪名意见书及取保候审申请书,理由如下:

 

一、关于变更罪名

 

非法制造枪支罪的非法制造,是指未国家有部冂批准,私自使用原材料制作或者修理、改装的行为。

 

本案中,李某某从淘宝网上购买气枪配件,系同家网店个包裹,自己简单组装即可作成品使用,完全无需本人任何的制作、加工、改装的行为,认定为制造枪支与事实不符

 

二、关于取保候审

 

(一)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的事实情节较轻

某某在侦查人员初步调查,尚未掌握主要涉案犯罪证据的情况下,主动带领侦查人员找到并交出涉案气枪及其他物品。到案后,认罪态度较好,网购气枪没有造成任何伤害,无故意犯罪的目的,亦未造成危害性后果,系法制意识淡薄,情节较轻,社会危害不大。

 

(二)如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。

 

某某被羁押之前具有稳定的工作及住所,平时表现较好,系初犯,无故意犯罪记录,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

 

(三)其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李安安提供保证。

  

综上犯罪嫌疑人涉案情节较轻,取保不具有社会危害性,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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